自1月1日起,安徽省宿州市用電客戶正式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凡是惡意拖欠電費、故意破壞電力設施、違章用電(竊電)侵占國家財產、擾亂供用電秩序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等失信用電行為,都將被納入個人或企業信用失信名單,在諸多方面受到限制或懲戒。
國網宿州供電公司和宿州市發改委聯合實施電力征信,用電客戶規范用電正式被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失信用電行為將被計入個人信用積分體系,視具體情況進行扣分。根據用電失信行為具體情況,分為一般失信、較重失信和嚴重失信三大類,嚴重失信的將被直接降為D級信用等級并在5年內有效。宿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失信用電客戶按照《失信聯合懲戒清單》執行,在個人交通出行、銀行信貸、出國、子女上學就業、企業信用評級、招投標、政府采購、商務合作等方面受到嚴格約束和限制。
國網宿州供電公司和宿州市發改委聯合實施電力征信,用電客戶規范用電正式被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失信用電行為將被計入個人信用積分體系,視具體情況進行扣分。根據用電失信行為具體情況,分為一般失信、較重失信和嚴重失信三大類,嚴重失信的將被直接降為D級信用等級并在5年內有效。宿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失信用電客戶按照《失信聯合懲戒清單》執行,在個人交通出行、銀行信貸、出國、子女上學就業、企業信用評級、招投標、政府采購、商務合作等方面受到嚴格約束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