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設計收費是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托,提供編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非標準設備設計文件、施工圖預算文件、竣工圖文件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1.2 工程設計收費采取按照建設項目單項工程概算投資額分檔定額計費方法計算收費。
1.3 工程設計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工程設計收費 =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 ± 浮動幅度值)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 = 基本設計收費 + 其他設計收費
基本設計收費 =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附加調整系數
1.4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是按照本收費標準計算出的工程設計基準收費額,發包人和設計人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合同額。
1.5 基本設計收費
基本設計收費是指在工程設計中提供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收取的費用,并相應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試車考核和竣工驗收等服務。
1.6 其他設計收費
其他設計收費是指根據工程設計實際需要或者發包人要求提供相關服務收取的費用,包括總體設計費、主體設計協調費、采用標準設計和復用設計費、非標準設備設計文件編制費、施工圖預算編制費、竣工圖編制費等。
1.7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
工程設計收費基價是完成基本服務的價格。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在《工程設計收費基價表》(附表一)中查找確定,計費額處于兩個數值區間的,采用直線內插法確定工程設計收費基價。
1.8 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
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為經過批準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與工器具購置費和聯合試運轉費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設備的,以簽訂工程設計合同時同類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緩配設備,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設備進行工程設計并達到設備安裝和工藝條件的,以既配設備的當期價格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工程中有引進設備的,按照購進設備的離岸價折換成人民幣作為工程設計收費的計費額。
1.9 工程設計收費調整系數
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調整系數包括: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和附加調整系數。
專業調整系數是對不同專業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復雜程度和工作量差異進行調整的系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時,專業調整系數在《工程設計收費專業調整系數表》(附表二)中查找確定。
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是對同一專業不同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復雜程度和工作量差異進行調整的系數。工程復雜程度分為一般、較復雜和復雜三個等級,其調整系數 分別為:一般(I級)0.85;較復雜(II級)1.0;復雜(III級)1.15。計算工程設計收費時,工程復雜程度在相應章節的《工程復雜程度表》中查找確定。
附加調整系數是對專業調整系數和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尚不能調整的因素進行補充調整的系數。附加調整系數分別列于總則和有關章節中。附加調整系數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調整系數不能連乘。將各附加調整系數相加,減去附加調整系數的個數。加上定值1,作為附加調整系數值。
1.10 非標準設備設計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非標準設備設計費 = 非標準設備計費額×非標準設備設計費率
非標準設備計費額為非標準設備的初步設計概算.非標準設備設計費率在《非標準設備設計費率表》(附表三)中查找確定。
1.11 單獨委托工藝設計、土建以及公用工程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按照其占基本服務設計工作量的比例計算工程設計收費。
1.12 改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項目,附加調整系數為1.1~1.4。根據工程設計復雜程度確定適當的附加調整系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
1.13 初步設計之前,根據技術標準的規定或者發包人的要求,需要編制總體設計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5%加收總體設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