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阜南縣水系及綠化景觀EPC及管養一體化項目施工監理庫的
疑問答復項目編號:FNZG-GC2016100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投標人資質要求“一項合同投資金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綠化工程或合同投資金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園林綠化工程或合同投資金額1億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前倆項均是綠化工程,是否重復?第一項是否是市政道路工程? 答:投標人資格要求內的投標人業績要求及項目總監業績要求內的“市政道路綠化工程”均改為“市政道路工程”。其他內容不變。2、總監理工程師獲獎業績項:“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獲獎證書頒發日期為準)總監監理的類似工程獲得過“魯班獎”或“全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或國家級“優秀園林綠化工程獎”的每個得4分,獲得過“黃山杯”(外省等同于“黃山杯”)或“省級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或省級“優秀園林綠化工程獎”的每個得2分;”四年有效時間內同一總監獲得2個國家級或4個省級優質工程獎,的確不太可能。數量是否可以減半?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阜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