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嘉華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關于2016年賀州市園林綠化管理處蓮塘苗圃苗木采購(HZZFCG2016貨字88號)質疑答復函
質疑人:廣西賀州市鑫森林業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謙鋼 地址:賀州市八步區光明社區建設西路163-22號
電話:13507843888 貴公司送來的關于2016年賀州市園林綠化管理處蓮塘苗圃苗木采購(HZZFCG2016貨字88號)項目的成交結果的質疑函,我公司于2016年5月5日收悉。針對貴公司提出的問題,我們進行了認真審查,現對質疑事項答復如下:
質疑事項:貴公司認為,貴公司以¥730100.00的價格,在整個交易過程中呈現最低報價,售后服務方案與苗木采購單位沒有任何偏離,完全響應詢價采購文件要求。但2016年5月3日成交公告中由賀州市八步區正通園林綠化服務中心以¥748110.00元的報價成為成交供應商,該結果不符合詢價相關規定。
質疑事項答復:經核查,詢價小組在對貴公司評審的過程中,認為貴公司的售后服務方案未能達到詢價采購文件第二章“采購要求及售后服務”中第7點“苗木裝車前,采購單位委派技術員與供貨商共同到現場驗貨,苗木驗貨合格后方可裝車。如發現有更換苗木或運輸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一概不給驗收,所有損失供貨商自行承擔”以及第9點“供應商必需承諾,供貨一個月內對所采購的苗木可以在15%范圍內置換同等價格的其它品種,搬運費由供應商負責,價格按招投標成交金額結算”。故詢價小組一致認為貴公司售后服務未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根據采購文件要求做廢標處理。
綜上所述,貴公司的質疑事項,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的規定,質疑缺乏事實依據的,駁回質疑。
如貴公司認為本答復不滿意,可在質疑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投訴。
特此答復。
采購人:賀州市園林綠化管理處
采購代理機構:廣西嘉華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