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商務部反壟斷局《不實施進一步審查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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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反壟斷局出具的《不實施進一步審查通知》(商反壟初審函[2017]第154號),主要內容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五條,經初步審查,現決定,對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北京市新港永豪水務工程有限公司股權案不實施進一步審查,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該案涉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之外的其他事項,依據相關法律辦理。”
公司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尚未獲得中國證監會正式核準批文,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審批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嶺南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