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沙縣近日出臺《關于推進沙縣重點生態區位造林綠化的實施意見》,要求堅持封、造、補、撫、管相結合,以天然更新為主,人工更新和人工促進天然更新為輔,將沙縣重點生態區位內的林分改造成樹種多樣、結構合理、功能齊全、長期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
《意見》規定,重點生態區位內的人工針葉純林、生態效益低下的闊葉林、針闊混交林及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火災等林分,可由林權所有者、林地所有者或林地使用者向沙縣林業局提出改造申請并簽訂補助合同。在林分改造過程中,除林業檢疫性病蟲害除治需大型機械設備開挖整地外,其余林分堅持封、造、補、撫、管相結合,推廣不煉山造林更新方式,以天然更新為主,人工更新和人工促進天然更新為輔,做到保護和改造并重。經驗收符合要求的跡地人工更新造林,每畝可獲得1000元補助,人工促進天然更新每畝可獲得補助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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