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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棕櫚園林與中建一局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6-02-1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協議簽署概況

        棕櫚園林(15.67,0.94,6.3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乙方”)于2016年2月1日收到與中國建筑(5.130,0.11,2.19%)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一局”或“甲方”)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甲乙雙方擬建立長期、全面的戰略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二、合作方(甲方)情況介紹

        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53年,前身是為建造第一汽車制造廠而組建的建筑工程部直屬工程公司,是新中國第一支建筑“國家隊”,總部位于北京,是世界500強、世界最大建筑地產綜合企業集團——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子企業。

        關聯關系:公司與中建一局不存在任何關聯關系,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公司與中建一局未發生類似業務,本次簽署的協議不構成關聯交易。

        三、協議主要內容

        (一)首期合作項目

        1、甲方推薦乙方參與建設中國青城項目,包括項目三期及后期開發建設等。

        2、乙方推薦甲方參與保定市生態景觀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二)合作模式

        甲、乙雙方同意在合適的項目中推薦對方作為項目合作方;即甲方將乙方或其關聯公司優先推薦給合作的建設單位,作為景觀、生態城鎮建設運營等工程的設計或施工單位,乙方將甲方優先推薦給其合作的建設單位作為工程總建筑商。

        四、其他

        1、基于雙方相互推薦合作項目的事實,雙方同意就推薦成功的項目不向對方收取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費、中介費、配合費等);雙方承接項目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2、對于推薦成功之項目,雙方均應委派符合業主、總承包方及合同要求的項目管理團隊,做好工程履約,并獨立承擔履約行為所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

        五、協議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一)公司通過與中建一局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旨在通過雙方的緊密合作,打造雙贏、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公司將借助其強大的綜合實力,為地方政府的城市基礎設施和生態城鎮建設提供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維護、運營和投融資的一站式綜合服務。

        (二)本協議的履行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不會因為履行本協議對甲方形成依賴。

        六、風險提示

        (一)本協議是指導甲、乙雙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構成雙方之間的任何實質性法律關系;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并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

        (二)本協議合作期限內,在國家監管政策、產業政策、市場、技術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或風險。

        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七、備查文件

        《戰略合作協議》。

        特此公告。

        棕櫚園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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