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消息:證券代碼:002775 證券簡稱:文科園林 公告編號:2015-007
深圳文科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文科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
員會“證監許可[2015]1178 號”文核準,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3,000 萬
股,發行價格為 16.93 元/股。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 50,790 萬元,扣除保薦
承銷等發行費用 4,340 萬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 46,450 萬元,已由主承銷商
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德證券”或“保薦機構”)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匯入本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中喜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
出具中喜驗字[2015]第 027027 號《驗資報告》。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
儲管理,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
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2015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分別與中國建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營業部、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園
支行及保薦機構分別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協
議”),主要內容約定如下:
一、公司已在開戶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相
關專戶僅用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相關專戶開立和存儲情況如下:
1、戶 名:深圳文科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賬 號:4420155090005253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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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戶 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銀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上梅林廣廈路云中大廈首層
金 額:17,290 萬元
用 途:補充園林綠化工程配套流動資金
2、戶 名:深圳文科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賬 號:694467294
開 戶 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營業部
銀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新洲十一街 128 號中國民生銀行大廈
金 額:8,500 萬元
用 途:湖南省岳陽縣苗木生產基地改擴建項目
3、戶 名:深圳文科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賬 號:755915407710203
開 戶 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
銀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3039 號國際文化大廈首層
金 額:14,000 萬元
用 途:償還銀行貸款
4、戶 名:深圳文科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賬 號:20000020757800005594042
開 戶 行: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園支行
銀行地址: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南四道 13 號中興通訊科技研發大樓一層
東側
金 額:7,500 萬元
用 途:湖北省通山縣苗木生產基地項目
二、公司和開戶銀行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
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
章。
三、中德證券作為公司的保薦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
其他工作人員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薦機構應當依據《深圳證
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并有權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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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其監督權。公司和開戶銀行應當配合保薦機構的調查與查詢。保薦機構對公
司現場調查時應同時檢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四、公司授權保薦機構指定的保薦代表人萬軍、單曉蔚可以隨時到開戶銀
行查詢、復印公司專戶的資料;開戶銀行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關專戶的資料。保薦代表人向開戶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保薦機構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開戶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
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開戶銀行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對賬單,并抄送保薦機
構。開戶銀行應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十二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 1,000 萬元
(按照孰低原則在一千萬或募集資金凈額的 5%之間確定)的,開戶銀行應及時
以傳真方式通知保薦機構,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保薦機構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保薦機構更換保
薦代表人的,應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同時按監管協議的要求向
公司、開戶銀行書面通知更換后的保薦代表人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
響本協議的效力。
八、開戶銀行連續三次未及時向保薦機構出具對賬單或向保薦機構通知專
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薦機構調查專戶情形的,公司有權單方面
終止監管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監管協議自公司、開戶銀行、保薦機構三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
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且保薦
機構督導期屆滿之日起失效。
備查文件:
1、公司、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保薦機
構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公司、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營業部)、保薦
機構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3、公司、開戶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保薦機
構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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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開戶銀行(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園支行)、保薦機構
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5、中喜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驗字[2015]第 027027 號《驗
資報告》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園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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