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了山西省深化集體林改的8項任務。
加快推進“三權分置”,構建多元經營格局。落實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林地經營權可依法再流轉或者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健全集體林權管理和服務制度。
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推進林業適度規模經營。鼓勵市縣采取林地經營權流轉獎補等措施,引導農戶流轉林地經營權。實施“百場帶千村”行動,依托國有林場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優勢,開展合作造林、合作經營、資源托管等聯合經營。
科學開展森林經營,有效提升森林質量。科學劃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圍,推動天然林與公益林并軌管理,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積極推動市縣兩級啟動森林撫育項目,推廣森林高效經營模式。
優化林木采伐管理,保障林木所有權權能。推出林木采伐減證便民舉措,對林農個人申請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積量不超過15立方米的,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明確人工公益林更新條件,強化采伐監督管理,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
加大政策資金扶持,推進林業產業提質增效。大力發展特色產業,支持林業大縣以紅棗、核桃、沙棘、連翹等經濟林和林下經濟為重點培育林業支柱產業。落實要素保障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的前提下,可依法利用公益林的林下資源、林間空地、林緣林地等,適度發展綠色富民產業。
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開辟“綠富同興”新路徑。探索建立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管理制度,推進林草碳匯能力建設。探索公益林差異化補償機制,突出重點補償,實行分級保護。
創新林權融資機制,發揮金融支持作用。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將符合條件的林權交易服務、林產品精深加工納入支持范圍。加快完善林權收儲擔保機制,健全林業保險制度,鼓勵和引導保險機構創新開發森林草原碳匯指數、氣象指數等各類林草保險創新產品,參與林草風險減量工作。
強化林權信息共享,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改革自留山使用制度,保留林權原始登記信息,建立林權類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對驗收合格的退耕還林地,及時變更地類,調整承包經營合同,依申請換發不動產權證書。 (景慎好 邢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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