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安徽省自然保護區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在上位法的基礎上,該條例貫徹落實自然保護地改革精神,結合安徽省情,明確多項創新性制度安排。條例落實機構改革三定方案,進一步明確政府和部門職責,捋順管理體制。細化規劃編制要求,明確自然保護區規劃應當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充分銜接各類規劃。增加了禁止傾倒固體廢棄物、排放有害有毒物質、排放未達標污染物等條款,嚴格保護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同時,條例還適度增加了違法成本,在法律責任部分提高違法行為處罰下限標準。
自1982年建立自然保護區以來,經過40多年發展,安徽省現有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109個,面積55.85萬公頃,占陸域國土面積3.99%。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8個,面積14.71萬公頃;省級自然保護區33個,面積30.97萬公頃;市縣級自然保護區68個,面積10.17萬公頃。
安徽省高度重視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工作,近年來出臺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切實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意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隨著《安徽省自然保護區條例》頒布實施,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的法治、制度體系基本完備。 (尹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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