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指出,全面推行林(草)長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林草資源保護工作,先后出臺《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印發《青海省全面推行林(草)長制實施方案》等“1+5”項制度辦法,全面貫徹落實《意見》部署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主體責任,形成了“省級總林長總負責、市級總林長抓督導、縣級總林長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全省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全面加強。
會議要求,要壓實各級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壓緊協作部門職能責任,壓牢鄉鎮屬地責任,壓細村級林(草)長監督舉報和日常巡查職責,強化履職職責,全力推動工作。一要完善責任體系。進一步明確總林(草)長責任區域森林草原保護發展目標,細化年度工作計劃,不斷研究解決責任區域重點難點問題,加強林長辦公室工作保障和林(草)長制信息化建設,強化宣傳培訓,推動林(草)長制高效運轉。二要落實各項制度。落實會議巡查、督辦、信息通報等制度,堅持問題導向,對森林草原資源及時開展巡回檢查,對會議決定的事項、省級總林(草)長要求和工作中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落實情況進行定期督辦,對工作進展情況、季度工作統計、年度督查考核、林(草)長制激勵等工作及時通報。三要加強考核激勵。全國林長制督查考核結果的好壞,關系著國家對青海林草工作整體評價,代表著青海林草工作的整體形象,要切實強化措施,實化舉措,推進年度考核圓滿完成。
與會人員觀看了西寧市林(草)長制工作宣傳短片和全省林(草)長制智慧平臺試點建設展示片。大通縣、互助縣南門峽鎮、貴南縣、都蘭縣、門源縣、澤庫縣、曲麻萊縣、瑪沁縣等8家單位分別圍繞林(草)長助推林下產業工作、鄉鎮林長履職盡責、防沙治沙工作、“林長+”工作創新、祁連山國家公園設施建設提升林(草)網格員巡護管理能力、“六級聯戶”工作創新、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基層管護員管理及管護站建設等內容作交流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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