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受全球氣候變暖、貿易往來頻繁等因素影響,松材線蟲病等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青海省機率增加。青海省本土林業有害生物年均發生面積在400萬畝左右,突發性、暴發性林草有害生物災害時有發生。為有效防范和處置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建立完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體系,青海省對2017年發布的《青海省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完善。
修訂后的《預案》主要包括總則、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風險防控、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后期評估與善后處理、保障措施、預案管理和附件9個部分,適用于青海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預防、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重建等工作。
《預案》明確,省人民政府是全省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通過“省應急委”組織指揮應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災害,統籌推進重大工作事項。“省指揮部”是應急管理工作指揮機構,明確規定了各成員單位職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標準、等級及應急響應程序。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后,各地立即啟動本級層面應急響應。省級層面根據情況啟動應急響應,省級應急響應由高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預案》要求,各級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森林資源分布狀況,建立5級監測預警網絡,對所轄區進行檢疫監管、監測調查、全面普查。發生本土重大林業有害生物要求控制發生范圍和危害程度,達到有蟲不成災的目的;發生外來入侵和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要求采取檢疫封鎖、綜合防治措施進行徹底除治。響應結束后,在災害發生地設立監測固定標準地,對寄主植物連續監測5年,避免疫情反彈。
此次修訂增強了《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充分發揮“省指揮部”在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的統一組織、指揮、協調作用,提升了青海省處置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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