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級總林長簽發第2號總林長令,下發《甘肅省林長制工作考核辦法(試行)》,要求各級林長履職盡責,形成部門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進林長制從有名到有實、有責、有效,提升林草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推動全省林草資源實現高水平保護高質量發展。
考核辦法從考核目的、對象、內容、方式及結果運用等方面作出規定和要求,明確省林長制辦公室將依托林草生態綜合監測評價成果、林草資源管理“一張圖”變更成果和相關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對各市(州)數據資料進行審核和現地核實。考核結果將納入市(州)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作為評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省林長制辦公室向各市(州)反饋考核結果,并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對考核優秀的市(州)在林草資源保護發展項目和資金上給予傾斜,對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中的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優秀林長等進行表彰。
目前,甘肅已全面建立覆蓋省、市、縣、鄉、村的五級林長責任體系,組織領導、部門協作、督促落實、考核激勵等配套制度不斷健全。接下來,甘肅將制定實施方案,細化考核指標和任務,實行動態化精準化考評,實現考核精準化、可量化。健全完善考核評價、分片包抓、督查激勵等制度,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依托林草資源管理“一張圖”,建成林長制信息平臺,統籌一體化管理全省林長制工作。建立林長制督查激勵機制,加快推進林草濕荒調查監測、黃河流域歷史遺留礦山生態破壞與污染狀況調查評價、森林督查等3項任務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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