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云南省城鄉綠化美化三年行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云南省城鄉綠化美化三年行動(2022—2024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明確提出以人口密度高、流量大的地帶為重點,著力探索符合云南實際的城鄉綠化美化建設路徑和發展模式,全面提升城鄉人居環境和人民生態福祉,提高“七彩云南·世界花園”美譽度。同時,通過未來10年城鄉綠化美化,努力建成美麗中國新標桿、樣板示范區。
《三年行動》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爭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具體行動,是云南省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的重大舉措,是美麗中國在云南建設的創新實踐,對改善我省城鄉人居環境,提升城鄉整體形象和品質,推進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促進城鄉生態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三年行動》明確了綠美城鎮、綠美社區、綠美鄉村、綠美交通、綠美河湖、綠美校園、綠美園區、綠美景區8個方面的實施重點。
為確保云南省城鄉綠化美化三年行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三年行動》還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政策配套支持、發動群眾廣泛參與、強化督促指導和加強宣傳引導6項保障措施。
另外,為指導和規范全省城鄉綠化美化各項工作穩妥推進,《三年行動》還配套制定了負面清單、建設導則、植樹指南、植物名錄4個輔助文件。負面清單從禁止類和限制類兩個方面,提出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禁止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等23條具體要求。建設導則:主要是針對綠美城鎮、綠美鄉村、綠美交通等8項重點任務,明確了總則、建設要點等,以指導各地科學施工。植樹指南和植物推薦名錄:邀請專家按照“適地適樹”等原則,對各地可選樹種及植樹技術提出了指導建議。
一、禁止類
1.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生態空間管控區域違規開展綠化美化。
2.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確需占用的,必須依法依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禁止毀壞表土、全墾整地等,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
4.禁止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壞林木和林地的行為。
5.強化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嚴厲查處亂砍濫伐、非法開墾、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公園綠地等違法行為。
6.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采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生態環境構成破壞的活動。
7.嚴禁開山造地、填湖綠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圍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
8.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綠化相關規劃,不得擅自改變綠化用地面積、性質和用途。
9.尊重自然規律,堅決反對“大樹進城”“古樹進城”等急功近利行為,避免片面追求景觀化,切忌行政命令瞎指揮。
10.嚴禁脫離實際、鋪張浪費、勞民傷財搞綠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11.道路綠化更新中,禁止隨意砍伐及更換行道樹。
12.禁止使用未開展引種實驗或引種不成功的外來植物,不得使用來源不清、未經檢疫的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禁止或者慎引可能威脅當地物種生存的植物。禁止引進風險評估等級為特別危險的境外林草種子、苗木。
13.加強對種苗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質量監督,嚴禁使用無證無簽苗,嚴把造林種草種苗質量關。
14.禁止破壞古樹名木和珍貴樹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環境。
15.禁止哄抬樹苗花草價格等不正當行為。
1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
二、限制類
17.廣植鄉土樹種,審慎使用外來樹種草種。
18.引進外來物種以及研究、開發和利用生物技術,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對生物多樣性的破壞。
19.在城鎮和鄉村居民區周邊要充分考慮群眾健康因素,避免選用易致人體過敏的樹種草種。
20.加大鄉土樹種草種采種生產、種苗繁育基地建設力度,引導以需定產、訂單育苗、就近育苗,避免長距離調運綠化種苗。
21.限制大量使用化學藥劑防治病蟲害,推進生物防治技術應用。
22.合理運用集水、節水造林種草技術,防止過度用水造成生態環境破壞。
23.河湖在滿足行洪安全的條件下盡量采用自然駁岸,減少“三面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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