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主要林木品種審定辦法》(國家林業局2017年第44號令),現將2019年度國家級林木品種審定初審結果(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4月11日。
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的林木品種有異議,可向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秘書處提交書面意見。單位意見必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必須署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聯系電話。
電話:010-84238710 84238711
郵箱:shchfwc@163.com
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的林木品種有異議,可向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木品種審定委員會秘書處提交書面意見。單位意見必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必須署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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