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交所全面完成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事后審查工作,共向上市公司發出年報問詢函1100多份,發函比例過半;累計向上市公司提出問題近12000個,提問數量創歷年新高。
深交所新聞發言人陸序生指出,年報是反映上市公司經營發展情況的重要載體,實施上市公司年報監管,是做好主動式、預防式監管的重要環節。整體來看,深市上市公司整體業績穩中有進,在提高經濟質量、履行社會責任、服務國家戰略方面亮點頻現,但也出現部分公司虧損程度加劇、資產減值問題顯現、現金流有所惡化。
強化風險揭示
和信披監管力度
陸序生指出,在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事后審查工作中,深交所緊扣 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 三項任務,切實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圍繞 防風險、促發展 目標開展年報問詢工作,強化風險揭示和信息披露監管力度。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事后審查時間縮短,監管效率提高。對于 摘星摘帽 、恢復上市等公司,做到即披露即審查。對于一般公司,在其年報披露后兩周內完成審查工作。2018年5月底事后審查整體工作進入收尾階段,深交所視情況及時采取后續措施。
二是風險公司問詢全覆蓋,不留監管死角。深交所發出的問詢函中,對風險公司進行全覆蓋問詢,重點關注業績真實性、會計處理合規性、信息披露充分性、運作規范性等方面。
三是快速處置違規事項,促進公司規范發展。根據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深交所已對30多家公司啟動紀律處分措施,已對100多家公司采取了監管措施,主要涉及業績預告數據不準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等事項。
經過持續調整和優化,充分運用科技監管手段,深交所在年報事后問詢中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分類監管體系,涵蓋了財務指標變動的合理性、盈利能力的真實性、公司治理和運作的規范性、其他因素四個維度共計47項指標,為提升問題與風險的發現能力提供了技術保障。
公開問詢函聚焦三大問題
數據顯示,深交所官方網站公開了近300份2017年報問詢函,這是深交所實施 有的放矢 監管措施的集中體現,為市場主體廣泛參與、共同監督提供了重要窗口。據介紹,公開的問詢函件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是強化對非標審計意見公司的問詢,揭示風險,督促整改。截至目前,深市有81家公司2017年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其中 無法表示意見 類型的審計報告達14份,涉及事項包括交易缺乏合理的商業實質、無法償付到期債務、審計范圍受限等,會計審計機構在年報審計發揮了主觀能動性和積極監督作用;二是對 摘星摘帽 披星戴帽 、存在退市風險的公司打好監管 組合拳 。對于該類型公司,深交所重點關注可持續盈利能力、嚴重依賴關聯交易、現金流惡化、出售虧損資產給大股東、年末突擊創利等,對發現存在疑點的公司聯合證監局開展現場檢查。截至目前,深交所已對*ST眾和實施暫停上市,對*ST烯碳實施退市處理,15家公司進行了 摘星摘帽 、25家公司股票被實施 披星戴帽 三是對受市場關注的公司進行重點問詢。
回應市場熱點
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針對年報相關事項進行審查,深交所還將對市場關注的熱點事件的監管與年報監管相結合,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其中,對控股股東行為的監管就是其中重要的部分。
陸序生指出,深交所在年報事后審查中發現,在 嚴打 形勢下仍有少部分上市公司股東將上市公司當作 提款機 ,嚴重侵害中小投資者利益。深交所主動出擊,結合年報事后審查,發現一單,堅決處理一單。
一是規范同業競爭,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深交所全面關注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解決同業競爭的實質進展情況,并對個別公司予以重點關注,讓 忽悠式 承諾曝光在聚光燈下;二是對控股股東及其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 零容忍 三是督促嚴格履行承諾,筑起誠信建設堡壘。針對某公司原控股股東擬轉讓股份,深交所在關注到公司年報披露稱控股股東尚存在多項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后,立即發出問詢函,要求相關股東應將承諾履行完畢后方可轉讓,切實推進承諾落地。
除了對控股股東行為進行監管以外,深交所還對上市公司中利用財務數字游戲規避 披星戴帽 、退市或美化報表行為、債務風險等問題進行審查。
經統計,深交所發出的2017年報問詢函均涉及收入、利潤等經營業務指標的問詢,涉及問題數量近2500個,占全部問題數量的比例近20%。在2017年報事后審查中,深交所對盡管符合 摘星摘帽 條件但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公司實施 摘星 不 摘帽 ,即從*ST處理轉為ST處理,督促上市公司切實改善主業,提高持續經營能力。
陸序生指出,從2017年年報監管工作實際效果看,發現的問題更加集中、揭示的風險更加充分,為引導公司積極改善經營、信披狀況起到了良好作用。下一步,深交所將繼續致力于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一是強化監管公開,提升監管透明度,不斷提高年報披露質量和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水平。二是加強科技監管,提高年報審查的科技化水平,不斷強化線索發現能力和信息分析能力,提升監管效能。三是進一步提升年報的可讀性,進一步通過示范案例指引上市公司避免泛泛而談、語焉不詳、千篇一律,實踐需求導向型信息披露。四是強化行業監管,提升關注問題的針對性,持續推進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深交所新聞發言人陸序生指出,年報是反映上市公司經營發展情況的重要載體,實施上市公司年報監管,是做好主動式、預防式監管的重要環節。整體來看,深市上市公司整體業績穩中有進,在提高經濟質量、履行社會責任、服務國家戰略方面亮點頻現,但也出現部分公司虧損程度加劇、資產減值問題顯現、現金流有所惡化。
強化風險揭示
和信披監管力度
陸序生指出,在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事后審查工作中,深交所緊扣 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 三項任務,切實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圍繞 防風險、促發展 目標開展年報問詢工作,強化風險揭示和信息披露監管力度。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事后審查時間縮短,監管效率提高。對于 摘星摘帽 、恢復上市等公司,做到即披露即審查。對于一般公司,在其年報披露后兩周內完成審查工作。2018年5月底事后審查整體工作進入收尾階段,深交所視情況及時采取后續措施。
二是風險公司問詢全覆蓋,不留監管死角。深交所發出的問詢函中,對風險公司進行全覆蓋問詢,重點關注業績真實性、會計處理合規性、信息披露充分性、運作規范性等方面。
三是快速處置違規事項,促進公司規范發展。根據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深交所已對30多家公司啟動紀律處分措施,已對100多家公司采取了監管措施,主要涉及業績預告數據不準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等事項。
經過持續調整和優化,充分運用科技監管手段,深交所在年報事后問詢中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分類監管體系,涵蓋了財務指標變動的合理性、盈利能力的真實性、公司治理和運作的規范性、其他因素四個維度共計47項指標,為提升問題與風險的發現能力提供了技術保障。
公開問詢函聚焦三大問題
數據顯示,深交所官方網站公開了近300份2017年報問詢函,這是深交所實施 有的放矢 監管措施的集中體現,為市場主體廣泛參與、共同監督提供了重要窗口。據介紹,公開的問詢函件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是強化對非標審計意見公司的問詢,揭示風險,督促整改。截至目前,深市有81家公司2017年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其中 無法表示意見 類型的審計報告達14份,涉及事項包括交易缺乏合理的商業實質、無法償付到期債務、審計范圍受限等,會計審計機構在年報審計發揮了主觀能動性和積極監督作用;二是對 摘星摘帽 披星戴帽 、存在退市風險的公司打好監管 組合拳 。對于該類型公司,深交所重點關注可持續盈利能力、嚴重依賴關聯交易、現金流惡化、出售虧損資產給大股東、年末突擊創利等,對發現存在疑點的公司聯合證監局開展現場檢查。截至目前,深交所已對*ST眾和實施暫停上市,對*ST烯碳實施退市處理,15家公司進行了 摘星摘帽 、25家公司股票被實施 披星戴帽 三是對受市場關注的公司進行重點問詢。
回應市場熱點
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針對年報相關事項進行審查,深交所還將對市場關注的熱點事件的監管與年報監管相結合,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其中,對控股股東行為的監管就是其中重要的部分。
陸序生指出,深交所在年報事后審查中發現,在 嚴打 形勢下仍有少部分上市公司股東將上市公司當作 提款機 ,嚴重侵害中小投資者利益。深交所主動出擊,結合年報事后審查,發現一單,堅決處理一單。
一是規范同業競爭,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深交所全面關注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解決同業競爭的實質進展情況,并對個別公司予以重點關注,讓 忽悠式 承諾曝光在聚光燈下;二是對控股股東及其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 零容忍 三是督促嚴格履行承諾,筑起誠信建設堡壘。針對某公司原控股股東擬轉讓股份,深交所在關注到公司年報披露稱控股股東尚存在多項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后,立即發出問詢函,要求相關股東應將承諾履行完畢后方可轉讓,切實推進承諾落地。
除了對控股股東行為進行監管以外,深交所還對上市公司中利用財務數字游戲規避 披星戴帽 、退市或美化報表行為、債務風險等問題進行審查。
經統計,深交所發出的2017年報問詢函均涉及收入、利潤等經營業務指標的問詢,涉及問題數量近2500個,占全部問題數量的比例近20%。在2017年報事后審查中,深交所對盡管符合 摘星摘帽 條件但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公司實施 摘星 不 摘帽 ,即從*ST處理轉為ST處理,督促上市公司切實改善主業,提高持續經營能力。
陸序生指出,從2017年年報監管工作實際效果看,發現的問題更加集中、揭示的風險更加充分,為引導公司積極改善經營、信披狀況起到了良好作用。下一步,深交所將繼續致力于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一是強化監管公開,提升監管透明度,不斷提高年報披露質量和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水平。二是加強科技監管,提高年報審查的科技化水平,不斷強化線索發現能力和信息分析能力,提升監管效能。三是進一步提升年報的可讀性,進一步通過示范案例指引上市公司避免泛泛而談、語焉不詳、千篇一律,實踐需求導向型信息披露。四是強化行業監管,提升關注問題的針對性,持續推進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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