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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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市泉山經濟開發區投資有限公司建設的九里湖國家濕地公園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建設項目綠化工程已經江蘇徐州泉山經濟開發區經濟管委會批準建設,批準文號:徐泉開管【2014】36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財撥,已落實?,F邀請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本工程的施工資格預審。
2.南京蘇寧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3.1工程地點:徐豐公路兩側九里湖周邊
3.2工程規模:合同估算價約為4000萬元,具體以預算評審結果為準。
3.3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所含施工圖全部內容
3.4計劃開工、竣時間: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
3.5標段劃分:共分一個標段。
4、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5.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園林綠化工程專業壹級資質并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5.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資質等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資質;
5.3擬選派項目技術負責人:具備建設工程類中級或以上職稱;
5.4.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企業;
5.4.3投標申請人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或者違規用工、拖欠工人工資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5.4.4投標申請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取得《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4.5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a.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b.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并已經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的;c.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
5.5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前,必須到企業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檢察院或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網(網站地址為:http://218.94.117.252:12301/),開具本單位有效期內無行賄犯罪證明(資格審查日期須在證明有效期內)。
5.6投標申請人自2011年2月1日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工程造價大于或等于3000萬元的園林景觀工程,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原徐州市城鄉建設局信息(信用)查詢平臺)”中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三者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竣工驗收合格時間為準)。
5.7投標申請人自2013年2月1日以來承接過的工程獲得過省轄市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標準化工地稱號,或者工程獲得過“省優質工程獎”或以上獎項(國優三年,省優兩年,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原徐州市城鄉建設局信息(信用)查詢平臺)”中的獲獎證書或獲獎證明文件原件為準,時間以獲獎證書或獲獎證明文件簽發時間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并經初步資格預審后,招標人對投標申請人所報業績進行抽查、核實,如有虛假,資格預審不合格,并給予不良行為記錄。
5.8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及三大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在項目建設期內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不得更換或離開施工現場;否則按天處罰,其中,項目負責人每擅自離開工地1天,扣罰5000元/天;三大員每擅自離開工地1天,扣罰1000元/人·天。
5.9投標申請人及擬選派的建造師、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管理人員(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必須在遞交資格預審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原徐州市城鄉建設局信息(信用)查詢平臺)”中備案。
5.10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無在建工程。
5.11投標申請人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前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城鄉建設局簽發的江蘇省建筑企業信用手冊或單項工程注冊。外地施工企業必須持有徐州市市政園林局出具的施工備案證明。
5.12投標申請人需提供擬選派建造師、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自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社保部門出具的由投標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必須從“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原徐州市城鄉建設局信息(信用)查詢平臺)”中截圖后上傳)。
5.13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6.1投標申請人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截止時間前,投標申請人必須攜帶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交至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收據,持有收據方可參與本工程資格預審。
6.2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捌拾萬元。
開戶行:中國銀行徐州新城區支行
賬戶號:553459071040
開戶名: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服務部
6.3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6.4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6.5資格預審不合格單位的投標保證金由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財務室退還其基本存款賬戶。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在進行完施工合同備案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投標保證金利息計息日:自投標報名結束次日起,至中標公示結束之日止.
7、獲取資格預審文件及投標報名登記方法:
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及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通過網上發售,請投標申請人在上述時間內登陸徐州建設工程交易網(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載.
本工程采用網上登記,網上登記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在下載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后,登陸徐州建設工程交易網(http://122.192.166.138/xzhynew)進行網上登記工作。未進行網上登記者,招標人將拒絕其參與本工程資格預審。
8、資格預審申請書的遞交:
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2016年2月25日17:00前通過徐州市會員申報系統(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標人提出。投標人于2016年3月1日上午09:00前在徐州市會員申報系統(http://122.192.166.138/xzhynew)遞交電子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逾期遞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9、資格預審辦法:
本工程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規字[2013]4號,邀請全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10、評標辦法:
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細則為:
a技術標20分
b商務標73分
c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得分6分
d投標報價合理性1分
11、其他:
11.1本工程資格預審過程中投標申請人的資料及業績等相關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原徐州市城鄉建設局信息(信用)查詢平臺)”中相關信息為準,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1.2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中必要合格條件與招標公告主要資格條件中相應條款應當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標公告要求為準。
11.3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開標會議,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1.4法定代表人集中面談制度:根據蘇建招【2010】333號文執行
本工程實行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面談制度,面談由招標人組織進行,時間另行通知,面談地點在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不進行面談的,且未與招標人聯系確認,招標人拒絕其投標
12、招標人地址:泉山區時代大道
13、代理機構地址:徐州市新城區吉田商務廣場B棟410室
聯系人:丁曉辰 聯系電話:0516-83908186、15952187589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